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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黨史學習教育工作常态化長效化提供制度保證——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負責人就《黨史學習教育工作條例》答記者問

發布:2024-02-21 08:54 閱讀:193 次 【 字體:

爲黨史學習教育工作常态化長效化提供制度保證——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負責人就《黨史學習教育工作條例》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2月19日電 題:爲黨史學習教育工作常态化長效化提供制度保證——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負責人就《黨史學習教育工作條例》答記者問

  新華社記者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黨史學習教育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公開發布之際,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負責人就《條例》制定印發和貫徹落實等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制定《條例》的背景和意義。

  答:黨的曆史是(shì)最生動、最有說服力的教科書(shū)。我們黨曆來重視黨史學習教育。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shū)記圍繞學習黨史發表一系列重要講話(huà),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shì)2021年在全黨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取得重要政治成果、理論成果、實踐成果、制度成果,廣大黨員(yuán)、幹部受到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煉、精神洗禮。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堅持理論武裝同常态化長效化開展黨史學習教育相(xiàng)結合。黨的二十大修改的黨章在黨員(yuán)義務中增加了學習黨的曆史的内容,在黨的基層組織基本任務中增加了推進黨史學習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内容。《中央黨内法規制定工作規劃綱要(2023—2027年)》将制定出台《條例》列爲重點項目。

  爲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廣泛征求意見(jiàn),反複修改完善,起草形成了《條例》稿。2024年1月18日,習近平總書(shū)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yì),審議(yì)通過《條例》。2月5日,黨中央發布《條例》。

  《條例》是(shì)規範黨史學習教育工作的基礎主幹黨内法規。制定出台《條例》,對于堅持不懈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凝心鑄魂,推動黨史學習教育常态化長效化,推動全黨全社會學好黨史、用好黨史,從黨的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揚偉大建黨精神,傳承紅色基因,赓續紅色血脈,具有重要意義。

  問:請介紹一下《條例》制定的總體考慮是(shì)什麽?

  答:在制定《條例》過程中,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以黨章爲根本依據,注重提高政治站位,堅持正确政治方向。重點把握以下幾個方面:一是(shì)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shū)記關于黨史學習教育工作的重要講話(huà)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明确黨史學習教育工作的總體要求、工作原則和目标任務。二是(shì)充分體現(xiàn)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的根本要求,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完善黨史學習教育工作的體制機制。三是(shì)深刻總結黨史學習教育工作的寶貴經驗,把經過實踐檢驗的成熟做法上升爲制度規範。四是(shì)落實黨章規定,注意處理好與現(xiàn)行黨内法規的關系,做好銜接,保持一緻,增強系統性、協同性、時效性。

  問:請介紹一下《條例》的主要框架和内容。

  答:《條例》共六章、三十四條。第一章“總則”,主要規定制定《條例》的目的和依據、黨史學習教育工作的作用、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原則和對象等内容。第二章“領導體制和工作職責”,主要規定黨史學習教育工作的領導體制、黨委(黨組)職責、基層黨組織職責等内容。第三章“黨史學習教育的内容”,主要規定學習黨的創新理論、黨的曆史結論和領導同志重要論述、黨史基本内容、黨的曆史經驗、偉大建黨精神、正确黨史觀等内容。第四章“黨史學習教育的主要方式”,主要規定黨員(yuán)學習、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幹部教育培訓、基層黨組織活動、學校思政課、紅色資源、重大主題宣傳和紀念活動、媒體宣傳、基層宣傳宣講等内容。第五章“保障和監督”,主要規定科研支撐、學科保障、人才保障、紀律要求、經費(fèi)保障和使用、監督檢查、評估和獎懲等内容。第六章“附則”,主要規定解釋機關、施行日期等内容。

  問:《條例》對黨史學習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務是(shì)如何規定的?

  答:《條例》總結黨史學習教育的寶貴經驗,明确了四個方面的主要任務。一是(shì)學史明理。強調教育引導黨員(yuán)深刻領悟中國共産黨爲什麽能、馬克思主義爲什麽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爲什麽好等道理,從曆史中尋經驗、求規律、啓智慧。二是(shì)學史增信。強調教育引導黨員(yuán)增強對馬克思主義、共産主義的信仰,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對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信心。三是(shì)學史崇德。強調教育引導黨員(yuán)涵養高尚道德品質,崇尚對黨忠誠的大德、造福人民的公德、嚴于律己的品德。四是(shì)學史力行。強調教育引導黨員(yuán)堅持在錘煉黨性上力行、在爲民服務上力行、在推動發展上力行。

  問:《條例》對黨史學習教育工作的領導體制和工作職責,作了哪些規定?

  答: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是(shì)深刻總結百年黨史得出的寶貴經驗和重要結論。《條例》明确規定,“黨史學習教育工作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由中央宣傳思想文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條例》對中央有關部門職責、各級黨委(黨組)、基層黨組織的領導職責分别作出規定,明确中央宣傳部、中央組織部、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做好黨史學習教育相(xiàng)關工作;明确各級黨委(黨組)承擔黨史學習教育工作主體責任,基層黨組織承擔直接責任。這些規定完善了黨史學習教育工作的體制機制,有利于整合相(xiàng)關資源,統籌各方力量,發揮優勢,形成合力。

  問:《條例》規定黨史學習教育應突出哪些内容?

  答:《條例》堅持學黨史和悟思想相(xiàng)統一,把學習黨的創新理論擺在黨史學習教育的首要位置。強調認真學習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強調全面系統掌握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基本觀點、科學體系,把握好這一思想的世界觀和方法論。強調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shū)記關于黨史的重要論述和指示要求,理解和把握黨中央關于黨史的最新表述、評價和結論,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緻。

  《條例》對學習黨史基本内容和寶貴曆史經驗,弘揚偉大建黨精神,樹(shù)立正确黨史觀等作出明确規定。強調認真學習黨的三個曆史決議(yì),全面系統學習黨史,學習黨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改革開放(fàng)和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新時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的曆史,學習黨的不懈奮鬥史、不怕犧牲史、理論探索史、爲民造福史、自身建設史。強調學習和運用黨在長期奮鬥中積累的寶貴曆史經驗,弘揚偉大建黨精神,樹(shù)立正确黨史觀,爲強國建設、民族複興提供精神力量。

  問:《條例》對黨史學習教育的主要方式作了哪些規定?

  答:開展黨史學習教育主要包括黨員(yuán)自學和組織學習兩種方式。在黨員(yuán)學習方面,《條例》規定黨員(yuán)應當根據自身實際,通過多種形式學習黨史。在組織學習方面,《條例》規定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應當把黨史納入學習計劃,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應當把黨史作爲幹部教育培訓的必修課、常修課,充實黨史課程,豐富黨史教育形式,提高黨史教學質量。基層黨組織應當通過“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等形式開展黨史學習教育,每年至少組織1次以黨史爲主要内容的學習或者主題黨日。圍繞開展好黨史學習教育,《條例》對用好學校思政課渠道、用好紅色資源、開展好重大主題宣傳和紀念活動、開展好媒體宣傳和基層宣傳宣講等作出明确規定,強調創新方式方法,增強黨史學習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

  問:《條例》在樹(shù)立正确黨史觀和旗幟鮮明反對曆史虛無主義方面作出了哪些規定?

  答:唯物史觀是(shì)我們共産黨人認識把握曆史的根本方法。開展好黨史學習教育工作,必須樹(shù)立正确黨史觀。《條例》明确規定,準确把握黨的曆史發展的主題主線(xiàn)、主流本質,正确認識黨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會議(yì)、重要人物,正确對待黨在前進道路上經曆的失誤和曲折,堅決反對和抵制曆史虛無主義,讓正史成爲全黨全社會的共識。強調各級黨委(黨組)以及黨委宣傳部門、黨史和文獻部門等應當嚴格落實意識形态工作責任制,嚴把政治關。正确處理曆史和現(xiàn)實、政治和學術、研究和宣傳等關系,旗幟鮮明反對曆史虛無主義等錯誤思潮和觀點,自覺與醜化黨和國家形象、诋毀黨和國家領導人、抹黑英雄模範、歪曲黨的曆史等言行作鬥争。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抵制庸俗化、娛樂化,防止“低級紅”、“高級黑”。對于違反本《條例》有關規定的,将根據情節輕重,依規依紀依法予以處理、處分。

  問:《條例》專設“保障和監督”一章,有哪些要求?

  答:圍繞保障黨史學習教育工作,《條例》從科研支撐、學科保障、人才保障、經費(fèi)保障、檢查評估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科研支撐方面,強調黨史和文獻部門應當發揮黨的曆史和理論研究專門機構作用,制定黨史和文獻工作規劃,組織開展黨史研究、黨史著作編寫、黨史宣傳教育、黨史資料征集等工作。學科保障方面,強調要加強中共黨史黨建學一級學科建設,做好人才培養、課程設置、師資隊伍建設、科學研究、學術交流等工作。人才保障方面,強調要按照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原則,建設一支結構合理、專兼結合的高素質黨史學習教育工作隊伍。經費(fèi)保障方面,規定黨史學習教育工作經費(fèi)列入本級預算。檢查評估方面,規定各級黨委(黨組)應當加強對黨史學習教育工作開展情況的監督檢查,将其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目标管理和考核體系,納入巡視巡察内容,定期開展評估,不斷改進工作。

  問:如何抓好《條例》的貫徹落實?

  答:黨中央印發《條例》時,對各級黨委(黨組)抓好《條例》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按照黨中央部署,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擔負起責任,采取有力措施,推動《條例》的各項規定要求落到實處。要加強學習培訓,把學習《條例》與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結合起來,統籌将《條例》納入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内容和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培訓内容。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也将把《條例》的學習宣傳作爲黨史和文獻部門幹部培訓的重要内容。要狠抓制度執行,将《條例》與相(xiàng)關重要黨内法規貫通起來,統籌推進、一體落實。要加強督促檢查,加強對黨史學習教育工作開展情況的監督檢查,将《條例》執行情況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等。中央宣傳部、中央組織部、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等部門将按照職能職責适時組織開展專題調研,加強跟蹤指導,推動《條例》的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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